避免把目录条目变成对个人的推断。
以目的明确、摘录克制和来源可追溯为原则使用目录资料。
比较文字元数据、缩略展示和媒体文件传播的不同风险与使用边界。
用来源、时间、字段和判断四列记录研究过程,让后来者能复核而非接受结论。
只描述可核对的目录关系,不从条目、同名或缺失记录推导个人经历。